株洲市卫生疾控中心医疗废水处理设备
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广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庭院创建活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注重实效,防止做表面文章。
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面向“十四五”,建立健全流域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阶段性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保护饮用水水源。全面开展“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源调查评估。2020年底前,完成长江经济带乡镇级“千吨万人”水源地排查整治。强化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生态环境保护,东线调水期间输水干线水质达到Ⅲ类,中线水源地丹江口水库和输水干线水质保持在Ⅱ类。
扩大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建设一批森林乡村,保护古树名木,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全面保护林。加强“三北”地区退化防护林修复。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稳步实施退牧还草。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等给予补助,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给予奖励。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鼓励各地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简便易行、长期管用的整治模式,集中克服技术难题。
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有关“环保”的描述和往年一样占据了不小的比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强化污染源整治。开展长江“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专项排查整治行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实施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2020年底前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稳定运行。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及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2020年底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技术规范和工作规程。
工艺选择原则
根据医院的规模、性质和处理污水排放去向,进行工艺选择。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医院分类,分为传染病医院和综合医院。医院污水处理后排放去向分为排入自然水体和通过市政下水道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两类。
医院污水处理所用工艺必须确保处理出水达标,主要采用的三种工艺有: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简易生化处理。
1、工艺选择原则为:
1.1传染病医院必须采用二级处理,并需进行预消毒处理。
1.2处理出水排入自然水体的县及县以上医院必须采用二级处理。
1.3处理出水排入城市下水道(下游设有二级污水处理厂)的综合医院推荐采用二级处理,对采用一级处理工艺的必须加强处理效果。
1.4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小型综合医院,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简易生化处理作为过渡处理措施,之后逐步实现二级处理或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
2、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工艺:
对于处理出水终进入二级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综合医院,应加强其处理效果,提高SS的去除率,减少消毒剂用量。加强一级处理效果宜通过两种途径实现:对现有一级处理工艺进行改造以加强去除效果和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技术。
工艺流程
2.1对现有一级处理工艺进行加强处理效果的改造
改造应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处理设施,对现有医院中应用较多的化粪池、接触池在结构或运行方式上进行改造,必要时增设部分设施,尽可能地提高处理效果,以达到医院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
2.2一级强化处理
对于综合医院(不带传染病房)污水处理可采用“预处理→一级强化处理→消毒”的工艺。通过混凝沉淀(过滤)去除携带病毒、病菌的颗粒物,提高消毒效果并降低消毒剂的用量,从而避免消毒剂用量过大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
医院污水经化粪池进入调节池,调节池前部设置自动格栅,调节池内设提升水泵。污水经提升后进入混凝沉淀池进行混凝沉淀,沉淀池出水进入接触池进行消毒,接触池出水达标排放。
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接触池的污泥及栅渣等污水处理站内产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外运。消毒可采用巴氏蒸汽消毒或投加石灰等方式。
2.3工艺特点
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强化处理可以提高处理效果,可将携带病毒、病菌的颗粒物去除,提高后续深化消毒的效果并降低消毒剂的用量。其中对现有一级处理工艺进行改造可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投资费用。
2.4适用范围
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强化处理适用于处理出水终进入二级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综合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