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时巡视沉淀池的沉淀效果如出水浊度、泥面高度、沉淀的悬浮物状态、水面浮泥或浮渣情况等,检查各管道附件、排泥刮渣装置是否正常,各堰出流是否均匀,堰口是否严重堵塞,清理出水堰及出水槽内截留杂物及漂浮物。
2根据污泥产量及贮泥时间及时排出污泥,一般存泥时间为2—4小时。利用阀门控制回流污泥量,剩余污泥打入污泥浓缩池,控制好回流污泥与净排污泥的比例,。沉淀池污泥排放量可根据污泥沉降比、混合液污泥浓度及二次沉淀池泥面高度确定。
3 观察沉淀池出水水质,不允许沉淀池有污泥漂浮现象。
4 沉淀池上清液的厚度一般为0.5—0.7米左右。
1 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曝气量,调节进气量。
2 曝气池内应通过调整污泥负荷、污泥龄或污泥浓度等方式进行工艺控制。
3 曝气池出口的溶解氧值宜为2mg/L。
4 应经常观察活性污泥生物相、上清液透明度、污泥颜色、状态、气味等,并定时测试和计算反映污泥特性的有关项目。
5因水温、水质或曝气池运行方式变化而在沉淀池引起的污泥膨胀、污泥上浮等不正常现象,应分析原因并针对具体情况,调整系统运行工况,采取适当措施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