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水排放标准根据控制形式可分为浓度标准和总量控制标准。根据地域管理权限可分为国家排放标准、行业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
· 浓度标准
浓度标准规定了排出口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其单位一般为mg/L。我国现有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基本上都是浓度标准。浓度标准的优点是指标明确,对每个污染指标都执行一个标准,管理方便。但由于未考虑排放量的大小,接受水体的环境容量大小、性状和要求等,不能完全保证水体的环境质量。当排放总量超过水体的环境容量时,水体水质不能达到质量标准。企业也可以通过稀释来降低排放水中的污染物浓度,造成水资源浪费,水环境污染加剧。
· 总量控制标准
总量控制标准是以与水环境质量标准相适的水体环境容量为依据而设定的。水体的水环境质量要求高,则环境容量小。水环境容量可采用水质模型法计算。这种标准可以保证水体的质量,但对管理技术要求高,需要排污许可证制度相结合进行总量控制。我国重视并已实施总量控制标准,《污水排入城市地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也提出有条件的城市,可根据本标准采用总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