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申请认定时需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生产、转让、赠送、企业并购等形式,得到并对主营产品(服务项目)从技术上充分发挥关键适用作用的专利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营产品(服务项目)起到关键支撑功效的技术归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的范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有关技术革新活动的科研人员占公司当初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公司近三个会计年度(具体经营期不满意三年的按实际经营计算时间,相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金额占当期销售额总额的占比合乎如下所示规定:
1、近一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余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余元至2亿人民币(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在其中,公司中国境内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金额占所有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产品(服务项目)收益占公司期全年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公司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对应规定;
八、公司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比较严重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