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产品简介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品特点:
设备可埋入地表以下,地表可作为绿化或广场用地,
设备不占地表面积,不需盖房,更不需采暖保温。
设备运行费用低廉
设备可根据设定的水位控制模式,实现全自动运行
食品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产品详细信息
食品废水:食品工业原料广泛,制品种类繁多,排出废水的水量、水质差异很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有:(1)漂浮在废水中固体物质,如菜叶、果皮、碎肉、禽羽等;(2)悬浮在废水中的物质有油脂、蛋白质、淀粉、胶体物质等;(3)溶解在废水中的酸、碱、盐、糖类等:(4)原料夹带的泥砂及其他农业生产体系物等;(5)致病菌毒等。食品工业废水的特点是农业生产体系物质和悬浮物含量高,易腐败,一般无大的毒性。其危害主要是使水体富营养化,以致引起水生动物和鱼类死亡,促使水底沉积的农业生产体系物产生臭味,恶化水质,污染环境。
其主要污染物指标:COD300~2000mg/L,SS3.5~568mg/L,NH3-N6.4~9.2mg/L,动植物油174~421mg/L。
一、污水指标
生化需氧量(BOD):水中农业生产体系污染物被好氧微生物分解时所需的氧量称为生化需氧量(以mg/L为单位),间接反映了水中可生化降解的农业生产体系物量。生化需氧量愈高,表示水中耗氧农业生产体系污染物愈多。农业生产体系污染物被好氧微生物氧化分解的过程,一般可分为两个阶段:较好阶段主要是农业生产体系物被转化成二氧化碳、水和氨;第二阶段主要是氨转化为亚硝酸盐和硝酸盐。污水的生化需氧量通常只指较好阶段农业生产体系物生物氧化所需的氧量。微生物的活动与温度有关,测定生化需氧量时以20°C作为测定的标准温度。生活污水中的农业生产体系物一般需20天左右才能基本上完成较好阶段的分解氧化过程,即测定较好阶段的生化需氧量至少需20天时间,这在实际应用中周期太长。目前以5天作为测定生化需氧量的标准时间,简称5日生化需氧量约为较好阶段生化需氧量的70%左右。
化学需氧量(COD):化学需氧量是用化学氧化水中的农业生产体系污染物时所消耗的***量(以mg/L为单位)。化学需氧量愈高,也表示水中的农业生产体系污染物愈多。测得的值称CODMn或简称OC。以铬酸钾作时,测得的值称CODcr,或简称COD。所测得的COD值是不同的,在污水处理中,通常采用铬酸钾法。如果污水中农业生产体系物的组成相对稳定,则化学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之间应有一定的比例关系。一般而言,铬酸钾化学需氧量与较好阶段生化需氧量之比,可以粗略地表示农业生产体系物被好氧微生物分解的可能程度。
二、污水排放标准
污水排放标准根据控制形式可分为浓度标准和总量控制标准。根据地域管理权限可分为国家排放标准、行业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
浓度标准
浓度标准规定了排出口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其单位一般为mg/L。我国现有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基本上都是浓度标准。浓度标准的优点是指标明确,对每个污染指标都执行一个标准,管理方便。但由于未考虑排放量的大小,接受水体的环境容量大小、性状和要求等,不能完全保证水体的环境质量。当排放总量超过水体的环境容量时,水体水质不能达到质量标准。企业也可以通过稀释来降低排放水中的污染物浓度,造成水资源浪费,水环境污染加剧。
食品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总量控制标准
总量控制标准是以与水环境质量标准相适的水体环境容量为依据而设定的。水体的水环境质量要求高,则环境容量小。水环境容量可采用水质模型法计算。这种标准可以保证水体的质量,但对管理技术要求高,需要排污许可证制度相结合进行总量控制。我国重视并已实施总量控制标准,《污水排入城市地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也提出有条件的城市,可根据本标准采用总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