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地埋式污水处理站
一、进水水质异常应急处理预案
1、预案的启动
污水处理厂可能发生的进水水质异常情况包括:①由于工业废水违规排入,或进水量长时间不足,突然恢复大量供应时引起的管道内沉积污染物超量涌入污水处理厂,造成进水水质异常高的情况;②因连续不断的强降雨引起的进水水质异常低的情况;③由于污水处理厂本身后续构筑物排空,导致大量沉积物回流至进水口引发的进水水质异常高的情况。
1.启动条件
根据以上3点的分析,可见《进水水质异常应急处理预案》在污水处理厂日常生产过程中已一直处于启用状态。
2.汇报制度
汇报制度可划分为日常定期汇报和事故实时汇报。
日常定期汇报工作主要由生产技术主管负责填报,厂长负责审核。根据当地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如环保局、建设局等)报表填报的相关要求,结合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情况,生产技术主管定期向上述各单位汇报日常生产情况、污水处理设施情况,环境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并接受上述各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事故实时汇报工作主要由生产技术主管负责填报,厂长负责审核。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处置方法、事故处理进度、处置结果分别撰写或统一撰写报告,向当地相关上级主管部门阐述事故详情,备案备查。事故发生应立即电话或短信通知当地相关上级主管部门,随后形成书面报告后,将报告送至当地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文件送达签收,并向总公司进行书面汇报。
2、应急响应
1.事故报警
①在进水口安装在线PH探头、在线COD监测仪进行24小时监控,运行班人员每隔2小时到进水口巡检1次,如发现PH数据异常小或异常大、COD数值异常大,进水有明显的刺鼻、恶心气味,或进水颜色明显发青、发黄,均需及时向厂长和生产技术主管报警;
②当进水COD数值异常小,或进水颜色、气味与出水无异时,需及时向厂长和生产技术主管报警;
③因排空后续构筑物时回流的大量沉积物过多,超过系统可承受的负荷,严重冲击生化系统时,需及时报警。
2.处理措施
①进水水质大幅度、长时间超过设计规定的进水水质时
必须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更换效率更高的污水处理设备,以保证污水达标排放。发生进水水质异常时要向当地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汇报,并取样备检、拍摄照片或录像保存异常证据,果断的采取处理措施。
1)发现进水水质超出进水设计标准时,立即向当地相关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汇报,调整氧化沟运行参数,确保出水水质在可控范围内。
2)发现进水水质超出进水设计标准20%时,立即向当地相关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汇报水质异常情况,并调整氧化沟运行参数和工艺,尽可能确保出水水质在可控范围内。
3)发现进水水质超出进水设计标准50%时,立即向当地相关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汇报,等待指令,减少进水量,一小时后若水质仍无好转,打开节制闸,停止进水。
4)发现进水水质超出进水设计标准时,立即向当地相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汇报,并立即停止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