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食品加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肉类加工产废水是肉类加工过程中排出的工业废水。一般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两部分,有的还附设副产品车间,生产食用油脂、明胶、肥皂等。废水主要来自屠宰、煺毛、解体、开腔、清洁各工序及车间设备和地面冲洗。
废水中含有血、毛、油脂、碎肉、杂质等,水质恶劣,BOD5300-2200mg/L,悬浮物600-3000mg/L,油脂含量200-1000mg/L,大肠杆菌2.38×106-2.38×107个/L,废水量大。每屠宰1吨活牲畜约产生10吨废水。废水处理宜采用分流分隔回收治理(含油脂,不含油脂、含粪便废水)后,合流进入二级生化处理,主要采用活性污泥法、生物滤池、生物转盘及厌氧塘-氧化塘联合处理法等。
肉类加工废水含有大量的血污、油脂、油块、毛、肉屑、内脏杂物、未消化的食料和粪便等污染物。外观呈令人不快的血红色,并具有使人厌恶的血腥味。在肉类加工废水中,还含有粪便大肠杆菌、粪便链球菌一级沙门氏菌等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细菌,但一般不含有有毒物质。
肉类加工废水所含污染物主要为呈溶解、胶体和悬浮等物理形态的有机物质,其污染指标主要有Ph、BOD、COD、SS等,还有总氮、有机氮、氨氮、硝态氮、总固体、总磷、硫酸根、硫化物和总碱度等。在微生物方面的指标为大肠杆菌。
肉类加工污水处理设备在考虑是否进行废水回用时,应结合工厂的供水情况进行统筹考虑,以确定废水回用必要,是否经济、合理。还应对水回用的可能用途、用量有所了解,以便选择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处理方案。一般而言,废水浓度高、水量大或者排放标准严,要求程度高时,宜采用厌氧-好氧串联处理工艺;环境条件不允许厌氧处理时可采用好氧处理工艺;投资和运行费用紧张时应尽量采用简易处理工艺;电力供应紧张时应优先考虑厌氧处理工艺;运行管理水平无保障时应采用简易处理工艺。
肉食品加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