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生态环境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农村厕所改造及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计)发〔2019〕24号),为加快我县农村厕所改造及污水处理工作,完善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活水平,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逐乡、逐村编制改厕方案,合理选择改厕模式,结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配套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等项目,对有给排水条件的村庄开展以室内水冲式厕所为主的改厕960座;对缺水或供水能力不足,不具备水冲式厕所改造条件的村庄鼓励实施三格式化粪池、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8440座;合理布局建设公共厕所30座,其中:乡级公厕13座,村级公厕17座;建成畜禽粪污处理站2座,污水处理站2个,力争实现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明显提高,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15%。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原则。立足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确定适宜的厕所建设模式,合理选择厕所改造重点区域,宜集中则集中,宜旱厕则旱厕,能水厕则水厕。
(二)前瞻性原则。能建水厕不建旱厕、粪污能集中处理则不分散处理,能进住房不进侧房,能资源化利用不直排,能化维护不个别化。
(三)建管并重原则。建管结合,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确保建设和管理到位。
(四)先建后破原则。农户改厕正常使用后,封填、拆除原有露天旱厕。
(五)政府扶持原则。采取区、市、县三级财政补助,剩余资金农户自筹,加快农村厕所及污水处理建设标准化、规范化。
四、总体要求
农村厕所建设必须符合建设、卫生和环保要求,实用、美观、安全、卫生,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排放符合环保达标要求。
五、建设类型
(一)农村厕所改造。
1.环保型。能接入完整上下水道系统水冲式厕所,粪污通过化粪池,接入后端的市政排污管网,统一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2.资源型。能接入小型污水集中处理系统水冲式厕所,粪污通过化粪池,接入后端的村污水管道,集中排入小型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可入湖泊湿地,可做生态用水,实现减量化、资源化。
3.人工资源型。分水冲式厕所和非水冲式厕所两种。水冲式厕所指单户三格式化粪池厕所,粪污通过三格式化粪池,采用人工清理,粪渣还田或生产有机肥使用;非水冲式厕所指生物降解型生态厕所,粪污在储粪池内通过微生物分解实现无害化处理还田利用。
(二)农村污水处理。对距城镇较近的村庄,将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距城镇较远、地势较为平坦、人口居住集中的大村庄,积极新建集中处理设施;对地形条件复杂、居住相对分散的村庄,按照能集中不分散,分区域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大限度减低建设成本、减少后期运营维护工作量。对于不具备污水收集处理条件的,引导农户做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