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近年来,随着人类经济的发展,我们生活的环境质量越来越差,特别是水资源污染和空气污染尤为严重。几年来全球性的几次大的自然灾害,也让人们认识到了破坏环境的后果,各个国家都相继出台了环境保护法,来保护我们的环境。可是环境破坏起来简单,治理起来却又难上加难。
水是生命之源,人体内的一切的生理和生化活动都需要在水的参与下完成,饮用水是否安全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
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人类80%以上的疾病与水有关。饮用水污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危害:
(1)引起介水传染病。介水传染病又称水性传染病,以肠道传染病多见,某些经污染的饮用水传播疾病的病原体可导致严重疾病,甚至危及生命,如伤寒、霍乱、传染性肝炎等;
(2)急慢性中毒和远期危害。工业性污染可造成人体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及远期危害(致突变、致癌和致畸作用);水体中某些常见的氯化消毒副产物氯仿等具有致突变性,有的具有潜在致癌性;
(3)水环境内分泌干扰物质可干扰机体内一些激素合成、代谢或作用,从而影响机体的正常生理、代谢、生殖、生育等功能。
什么是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指的是居民日常生活中排泄的洗涤水。废水其实只有很少一部分经过处理,大部分都是未经过处理直接排入了河流等。小城市更严重。粪便等一般不直接排入,而是有收集措施。废水中污染物成分极其复杂多样,任何一种处理方法都难以达到完全净化的目的,而常常要几种方法组成处理系统,才能达到处理的要求。按处理程度的不同,废水处理系统可分为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
随着中小城镇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城镇污水排放量也不断增加。我国城市污水排放量年年急剧增长,据报道大约会以年增24亿m3的速度蔓延。我国相应的污水处理能力相对有限,远远不能适应过快增长的污水数量。很多居民生活污水和粪便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措施,就直接排入地下或者湖泊,对当地水源和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地污染,给人们的生存环境带来重大的隐患。城市污水中混有大量的工业废水,经处理后,废水中的有害物质有很大一部分转移到污泥中,加之污泥中存在一定量的病原菌及寄生虫卵,这些因素都会使污泥农用存在潜在的危险。在这其中,中小企业由于资金有限、规模有限、技术制约,污水带来的损害也是Zui严重的。随着国家投入地加大,随着人们环保意识地增强(enhancement),在今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我国广大城市尤其是中小城市污水处理将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结合小城镇特点,因地制宜,开发适合中小城镇的污水处理技术具有巨大的市场前景。目前国内采用的污水处理技术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A-A-O工艺、氧化沟工艺、BAF工艺等.
A2/O工艺
A2/O工艺(technology)是目前生物除磷(P)脱氮工艺中应用较多一种方法,是Zui简单的同步除磷脱氮工艺,利用厌氧、缺氧、好氧实现有机物的降解过程,原污水进入厌氧区,转化为小分子发酵产物。企业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是用于某种污水处理的工艺方法的组合。通常根据污水的水质和水量,回收的经济价值,排放标准及其他社会、经济条件,经过分析和比较,必要时,还需要进行试验研究,决定所采用的处理流程。随后废水进入缺氧区,达到去碳(C)和脱氮的目的。释放能量可供本身生长繁殖,吸收周围环境中的溶解(solubility)磷,有机物经厌氧区、缺氧区后,浓度已相当低。A2/O工艺总水力停留时间小于其它同类工艺,厌氧、缺氧和好氧三个区严格分开,有利于不同微生物(Micro-Organism)菌群地繁殖生长,脱氮除磷效果非常好。可抑制丝状菌繁殖,克服污泥膨胀(inflate),对较高浓度和较低浓度均能得到良好的处理(processing)效果。为了克服传统(chuántǒng)A2/O工艺的缺点,出现了多种改良型A2/O工艺。例如A30工艺,该工艺在之前设置回流污泥反硝化池,回流污泥和进水进入该池,微生物利用进水有机物进行反硝化,去除硝酸盐,保证除磷效果。该工艺简易运行。
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制定,要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排放去向和人居环境改善需求,按照分区分级、宽严相济、回用优先、注重实效、便于监管的原则,分类确定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
二、明确适用范围
农村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500立方米/天(m3/d)以上规模(含500 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可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原则上适用于处理规模在500m3/d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管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处理规模标准。
三、分类确定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排放去向可分为直接排入水体、间接排入水体、出水回用三类。
出水直接排入环境功能明确的水体,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应根据水体的功能要求和保护目标确定。出水直接排入II类和III类水体的,污染物控制指标至少应包括化学需氧量(CODCr)、pH、悬浮物(SS)、氨氮(NH3-N)等;出水直接排入IV类和V类水体的,污染物控制指标至少应包括化学需氧量(CODCr)、pH、悬浮物(SS)等。出水排入封闭水体或超标因子为氮磷的不达标水体,控制指标除上述指标外应增加总氮(TN)和总磷(TP)。
出水直接排入村庄附近池塘等环境功能未明确的小微水体,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的确定,应保证该受纳水体不发生黑臭。
出水流经沟渠、自然湿地等间接排入水体,可适当放宽排放限值。
出水回用于农业灌溉或其他用途时,应执行国家或地方相应的回用水水质标准。
各省(区、市)可在上述要求基础上,结合污水处理规模、水环境现状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地方排放标准,并明确监测、实施与监督等要求。
继2017年之后,北京晒出各区水污染防治成绩单。2017年度,延庆、怀柔、密云三区考核结果为,门头沟等六区良好,丰台等六区合格,房山区不合格。北京市环保局将组织对房山区约谈,并对其不达标流域内乡镇实施环评限批。